近日,网络上关于“酒驾最新标准发布”、“最新酒驾标准更严格了”的说法层出不穷。那么,事实真是如此吗?经《福建日报》记者调查,网传信息是对相关国标的误读。
事实上,关于“酒驾醉驾”的判定并不存在“新标准”,而引发网友热议的是,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的《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国家标准。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众号发文回应称,明年3月1日起实施的《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国家标准不涉及“酒驾”、“醉驾”的判定阈值。
而目前施行的酒驾、醉驾的判定标准,沿用的是2011年1月14日由原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的国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该国标规定的“饮酒后驾驶”标准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每百毫升20毫克,小于每百毫升80毫克;“醉酒后驾驶”则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每百毫升80毫克。
现在并没有发布新的酒驾、醉驾判定标准。近期网上传播的“酒驾最新标准发布”,属于误读。
新国标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象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象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通过电化学传感器现场检测的方法。另外,新检验标准调整了血液和呼吸中乙醇含量的换算系数,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
(编辑:张博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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