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6月起正式实施,对入户充电、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细化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新规落地当天,仍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将电瓶带回家充电,最终引发火灾。目前,当事人已被行政拘留,这起处置也成为新规落地后,全市首例对入户充电引发火灾的处罚。
6月1日晚上10点左右,仙霞路一小区内一幢高层建筑的一楼发生火灾,由于事发时间较晚,加之烟雾快速蔓延至楼道,导致个别老年居民来不及撤离,被困在房间内。
民警到场后,立即与消防员一起进行地毯式搜寻,最终将三名被困老人救出,并妥善安置。
所幸处置及时,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查,男子富某在明知自家楼栋门口就有集中充电场所的情况下,为图方便,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家中,放置在厨房内充电,引发火灾。
目前,富某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3天。对于其入户充电的违法行为,警方将移交城管部门进一步调查。
昨天(6月4日)凌晨,奉贤警方也查处了一起农宅院子里,飞线充电导致电动自行车起火的违法行为。
事发后,院中5辆电动自行车被烧得只剩下残骸。所幸发现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查,刘某的电动自行车最先起火。事发前,他明知村内有公共充电位,仍贪图方便,在院子里进行了飞线充电。
目前,刘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处以行政罚款500元,后续还将承担民事方面的赔偿责任。
据了解,新修订的《非机动车安全条例》实施后,针对入户充电、飞线充电、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充电等违规现象,顶格罚款可达5万元。
编辑: | 虞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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