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该案被害人杨妞花表示,会等最终判决书,再次回贵州织金老家拿到坟头给爸妈看,这一次先不回去。
编辑: | 刘清扬 |
责编: | 邓爱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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