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网络直播带货的销售模式很火,直播间里,在主播们卖力的吆喝下,各式各样的商品都有售卖,价格还十分便宜。因此,在网络直播间里买买买,成为不少人的主要购物方式。去年4月,王先生就在一个网络直播间里购买了一辆二手汽车,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提车之后,这辆汽车就一直问题不断,为此,王先生还打起了官司。那么,王先生究竟遇到了怎样的问题呢?
事情还要从去年4月的一天说起,当时,王先生正在家刷短视频,无意间进入了一个售卖二手车的直播间,主播小林正在卖力地推销。巧的是,王先生正打算置换一辆汽车,这个直播间马上引起了他的兴趣,经过一番挑选,王先生看中了一辆帕萨特领驭轿车。
王先生介绍,当时主播小林推荐说这辆车是精品车,没有事故,虽然年数比较长,但是车况完美。考虑到价格合适,车型也符合,于是王先生打算买下这辆车。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约定以4万元的价格交易这辆汽车。到了约定提车的日子,王先生来到位于松江的二手车展厅,终于见到了念想已久的车。
随后,双方签订了正式的车辆买卖协议,协议中写明“此车无事故、无火烧、无水淹”。
王先生询问了汽车的具体情况,小林表示,除了左前侧叶子板有修复过之外,其他的地方是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故的。于是,王先生爽快地支付了尾款,之后便开车回家,谁知半路上就遇到了问题。
第二天,王先生就把车开到了对方指定的维修厂,没想到的是,从此他就成了维修厂的常客。
维修了两个多月王先生本想再次将车转卖,然而在转卖的过程中,出现了更令他始料未及的情况。
根据二手车交易平台查询的数据,王先生购买的这辆所谓“精品车”,先后出过十几次事故,许多重要零部件也都进行过维修或更换。包括水箱、管路、大灯,全部都更换过。整个右侧前后车门,都更换过,板筋也有拆除都有更换过。
王先生认为受到了欺诈,于是来到法院起诉,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考虑到主播小林是二手车销售公司的员工,王先生起诉的,是小林所在的二手车销售公司。
不过,作为被告的二手车经销商并不认为自己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他们声称,在签订协议时,他们已将车辆所有的维修记录交给王先生确认过。但是,法官要求被告出示相关证据,他们却也拿不出任何证据。
对于合同上写明的该车“无事故”的表述,被告提出,按照行业惯例,这里的无事故实际上指的是没有重大事故。而重大事故是指水淹火烧,四梁六柱发生整体碰撞以及结构性损伤。
但是王先生对于这样的说法无法认可。他表示,普通消费者对于事故的理解是无法理解到如此深入的程度的。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叶名怡表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合同中的概念产生分歧,首先应当根据文意解释来理解,也就是按照通常的一般含义去理解。根据这个原则,只要保险公司出险,都可以认为是发生了事故。销售房如果认为应当按照行业惯例来理解,则应当进行相应的举证。
经过审理,法庭认为从现有证据来看,被告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欺诈。松江区人民法院法官谢铭表示,认定欺诈实际上主要考虑的就是商家在宣传过程当中,有没有一个故意的宣传或者有没有一种故意隐瞒的行为,从而诱导消费者来做出这样消费的决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法院认为实际上主播的这个宣传不实,存在欺诈。
开庭后,原被告都向法官表示,希望能够进行调解,尽快了结案件。最终,原被告双方都做出了一定的让步,被告当支付46000元给王先生,王先生则当场将车辆退还给被告。
中国汽修行业协会技术专家任介平表示,对于二手车交易中的隐患,购车之前应当做到,首先要求对方提供保养记录、维修记录以及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其次,把真实的里程数写进合同里,并在合同中承诺里程数无修改。第三,让车商盖上公章,注意公章必须与车商一致。第四,不要贪小便宜,尽量选择正规大平台进行交易。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刘晨 钱浩明)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