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小商铺,33平,不临街,销售的商品也不特殊,却让一对母女反目。找公安,上法院,折腾了一年,互不相让,一斗到底。母女俩争的就是商铺的所有权,商铺到底归谁,先要说商铺怎么来的。
1998年,母亲叶阿婆召集四个女儿写下分家协议,想要分名下的房产。两年之后,叶阿婆又召集四个女儿,说要写遗嘱,把家里的房产重新分。遗嘱和分家协议最大的不同,就是一套老房子。1998年的分家协议:老房子给小女儿。2000年立的遗嘱:老房子给大女儿。对此,四个女儿都没有意见,妈妈你说了算,想怎么分就怎么分。
2016年,老房子拆迁,可是村里要求,拆迁补偿的宅基地,户主不能是60岁以上的老人,这样叶阿婆就不符合要求,家人一合计,遗嘱不是写给大姐了么,户主写大姐名字,于是叶阿婆就带着大女儿去办理了拆迁手续。
拆迁补了一块宅基地,又补了一个商铺购买权。大女儿谢女士花了60万,在宅基地上盖了五层半的小楼,又花10万买了商铺。钱交了,房好了,叶阿婆反悔了。叶阿婆也不是跟大女儿过不去。她就是觉得,其他三个女儿只得到了房子,唯独大女儿是房子+商铺,这是当妈的一碗水没端平。所以她想去找大女儿商量,把商铺还回来,等自己百年之后四姐妹平分。
大女儿谢女士不肯!因为这是自己花钱买的,不能算母亲给的,为什么要分给妹妹呢?最关键的是,妹妹们都有钱,要比起来自己最穷,母亲这是劫穷济富啊!母女俩就因为这个闹起来了。
叶阿婆也是老当益壮,别看年纪大了,折腾起来是“当仁不让”啊!
她先把商铺的锁孔堵了,谢女士换锁就再堵,你换我就堵,一年下来堵了十几次;然后又去商铺贴告示,要求租客搬走,还深更半夜去敲门,让人没法休息;之后谢女士商铺收回了,叶阿婆又打算破门而入。为了破门,叶阿婆找隔壁铝合金商店的小工学习如何使用切割机。掌握理论不算,还回家勤加练习。
三个女儿劝和,说不要争了,商铺我们都不要,我们不缺钱,叶阿婆不听。
二妹去找大姐:你把商铺还给妈妈,我给你20万。
谢女士:我花钱买的,就是我的。
叶阿婆:以98年分家协议为准。你要按2000年的遗嘱,那我死前可以随便改遗嘱,不管怎么样,你把商铺还回来。
那么这套商铺究竟该怎么算呢?
法律专家表示:1998年的分家协议已经将名下房子分完了,老太太名下没有房产,也就不可能有被继承的东西,所以2000年写的所谓遗嘱,其实也是一份分家协议,是对1998年分家协议的一次修改。
在家庭成员同意的情况下,这份2000年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当2000年协议签订后,1998年的协议自动生效。
同时,遗嘱生效必须在叶阿婆百年之后,所以老房子给大女儿也不是所谓遗嘱提前履行,而是在2016年老房子拆迁时,叶阿婆将房子赠与给了大女儿,因此想要反悔不是那么容易的。
最后在司法调解员给出解决方案,商铺归大女儿,但是租金给叶阿婆。这个方案母女都可以接受。
详情请收看《庭审纪实》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陈敏佳 刘旻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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