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岁的朵朵眼里,世界上只有叔叔阿姨和哥哥姐姐,唯独没有爸爸妈妈。
“朵朵”这个名字是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的工作人员给她取的。朵朵有着大大的眼睛,小小的嘴巴,粉嫩的脸庞常常流露出一脸纯真。她很乖,几乎不吵不闹,素不相识的法官来看她时,她不仅会主动举手要抱抱,还脱口而出一声“妈妈”。这是一个缺爱的孩子,对她而言,这些人最爱她,她们就叫做“妈妈”。
失踪的母亲
三年前,她出生在安亭医院,因新生儿肺炎被送往上海市儿童医院救治。病很快好了,但她的妈妈高琳(化名)却不知所踪,手机停机,循着入院记录上的登记地址找去,发现她连家都搬走了。
2015年,朵朵的妈妈终于被找到了。警方两次带着高琳去看望朵朵,却始终化不开她心中的冷漠。她屡次表示不要孩子,甚至签字要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缺乏爱和责任的原生家庭
这个狠心的母亲,到底为什么会决定抛弃刚刚出生的唯一的亲生女儿呢?
高琳的父母在她10岁时离婚,之后父亲杳无音讯,母亲带着她很快改嫁。没过多久,母亲又把高琳赶出了家门,她全靠青浦的外婆照顾长大。高琳从母亲身上,并没有学会爱和责任,在这样的原生家庭里,她自然也无法理解一个母亲的使命和职责。
外婆过世后,已经31岁的高琳才尝试着接触社会。她未婚生下朵朵后,男友却在她出院后立即与她分手,并从此人间蒸发。高琳的母亲既不愿帮她带孩子,又不愿在经济上施以援手,无所适从的高琳终于决定狠心丢下刚出生的女儿。
可爱的朵朵不该为父母买单
三年来,朵朵没有喝过一口母乳,也没有感受过母亲的怀抱。警方和医院多次找到高琳,希望她接回孩子,却都被她无情拒绝,甚至连医疗费、抚养费都没有付过一分钱。
童年不幸、没有一技之长和生存技能、不谙世故、人格和心理素质不够健全,甚至可能没有完备的性知识,这些或许都是她遇到“渣男”、未婚先孕的无奈,和面对打击无所适从一味逃避的缘由。但是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高琳遗弃亲女的犯罪事实,也不是她逃避责任、拒认亲女的借口,她的女儿朵朵更不应当是这些后果的承担者。
5月31日,高琳因为犯遗弃罪,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假使有朝一日孩子的父亲被找到,他也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领养之路障碍重重
至于朵朵,她健康懂事,民政机构为她找一个领养家庭并非难事,可是却卡在了法律瓶颈。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只有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及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儿童才有资格被收养。朵朵虽然父亲失踪,但母亲健在,并且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因此朵朵并不符合被收养的条件。唯一的办法,就是剥夺孩子母亲的监护权,并移交给新的领养家庭,可是要剥夺高琳的抚养权又谈何容易?
高琳案宣判后,朵朵所在的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经过详实的社会调查,正式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朵朵生母高琳的监护权,并要求上海市福利院成为朵朵的新监护人。只有这样,健康开朗的朵朵才有可能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
本周三(7月12日),静安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支持了看护中心的申请要求,撤销了朵朵生母高琳对朵朵的监护权。详情请关注7月15日晚19:13新闻综合频道播出的《庭审纪实》。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徐蔚珏 实习编辑:薛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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