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悔不当初的这位就是“拳击”民警的李某。今年2月底,李某女儿从海外归国,落地上海后,例行防疫隔离。在女儿隔离满7天后,李某想将其接回家中继续隔离,但由于不满足“7+7”隔离政策,仍须14天酒店定点隔离。
3月6日,李某闯入隔离酒店,提出接女儿回家。被拒绝后,李某不顾劝阻,在大堂大声喧哗,期间还欲闯入隔离区域。多番劝阻无效后,酒店求助警方。
民警到场后,李某依然不依不饶,在劝离过程中,李某突然举起右拳攻击执法民警面部,致其嘴角出血。最终,李某 被警方带离。经鉴定,民警伤势为轻微伤。
静安检察院以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新增罪名,袭警罪对李某提起公诉。静安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检察官解读,袭警罪是 将妨害公务罪的袭警情形、加重条款,独立规定为“袭警罪”,旨在更好地保护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此外,袭警罪有独立的量刑幅度,暴力袭击 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情节严重的,最高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帼霞 刘岚 实习编辑:夏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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