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香港国安法首个《实施细则》正式生效,对执法机构执行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作出具体规定。
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香港警务处维护国安部门执法时,除了可以采取当前在调查严重犯罪案件时采取的措施,还可以采取为搜证而搜查有关地方、限制受调查的人离港等七项措施。
根据细则,一般情况的搜证需要申请手令,但在特殊情况下,助理处长级或以上警务人员可授权其人员在无手令的情况下,进入有关地方搜证;针对需要限制离境人员,细则授权警务人员可向裁判官申请手令,要求受调查的人交出旅行证件;细则还允许警务处可以进行截取通讯及秘密监察,但必须得到行政长官批准。
为何针对第43条的实施细则率先落地?
香港国安法共有66条,为何专门挑选第43条的细则先落地?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指出,香港国安法是一部集组织法、实体法、程序法于一身的综合性法律,其中最关键的部分是对四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规定了刑事诉讼的有关程序,而警队的立案侦查调查是整个刑事诉讼的起点,所以第43条就成为了一个焦点。在这种背景下,国安委定出细则来指引香港警队,能够保证每一个国安案件证据链的起始点就合规合法。
香港警方执法将"如虎添翼"
针对这份细则,有港媒称警方执法从此可称得上“如虎添翼”,但外媒也有关于扩大警权的质疑。
此前,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已经就此回应称:“如果不写实施细则,法条中的措施可以说是绝对的了。正是考虑到应该按照国安法第四条总则的要求,努力保障及尊重人权,所以才制定了这套实施细则。”
田飞龙认为,香港国安法之下的警权,履行的是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不是普通的治安执法,如果没有足够的授权手段来获取线索、固定证据、推进侦查,警方根本就办不了案,也就维护不了国家安全,维护不了法制,保护不了市民,所以现在细则中规定的警权,与其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是相适应的。
社交媒体须杜绝“双标” 合规运营
《实施细则》还规定,警方可以要求网络平台移除危害国安的信息,或者对有关信息传播作出限制,但这一条款的执行可能遭到阻力。据英国BBC和美国《华尔街日报》消息,脸书、谷歌、推特和Telegram最近都发声明表示,将"暂停"处理香港特区政府索取用户数据的要求,理由多是以所谓的"人权"、"言论自由"等自我标榜,并称要对香港国安法进行进一步评估。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这些平台声称拒绝与特区政府合作,但他们却屡屡成为暴恐分子的联络传播工具。在此前的修例风波中,就有激进示威者频繁借脸书、Telegram等应用软件煽动暴力,甚至图文并茂地制作所谓"杀警攻略",教其他暴徒制作炸弹、镪水弹、破坏设施甚至是杀警伤民。
当前国际上已有共识,科技公司应当协助执法部门进行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主义、儿童侵害等严重犯罪的调查,但是,现在香港要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他们却选择拒绝,这说明了什么问题?
田飞龙指出,西方的跨国社交软件在执行平台内容管理规则过程中有明显的双重标准跟偏袒,所以这些平台本身是有一定污点的。
根据香港国安法以及特区政府发布的43条执行细则,如果有关的信息运营商拒绝港府的依法提出的要求用户信息或者提供协助,港府可以对他提出检控。如果这些平台仍然拒不遵守相关规定,特区政府可以依法对其在香港市场的经营权利、经营牌照等实施限制。这些社交平台还是应该好好衡量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看看新闻Knews编辑 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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