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监控显示,2016年12月4日下午2点多,一辆小轿车驶入路口向左拐弯。这时,一辆摩托车从左侧快速驶来,两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上的两人被撞飞,受伤严重。
在这起事故中,摩托车是直行,小轿车拐弯,按照“拐弯让直行”的原则,通常是小轿车负主要责任,但是交警却迟迟没有作出最终责任认定,因为他们觉得,摩托车当时的速度有些快。通过视频监控显示,到了交叉路口时该摩托车驾驶员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也没有减速,导致了这个事故的发生。
交警请专业机构对涉事摩托车的速度进行了鉴定。扬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出具鉴定报告显示,涉事摩托车当时行驶速度为91-94km/h,而该路段限速80 km/h,已经超速。交警最终认定,在这起事故中,两辆车承担同等责任。
(编辑:沈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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