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控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等三项罪名
经过28天的审讯和两天的退庭商议后,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嫌收受利益案,被判其中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名成立,高等法院宣布将于本周三宣布判刑结果。
香港廉政公署经过三年零八个月的调查,律政司于2015年10月正式落案起诉曾荫权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和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他被裁定其中一项罪名成立后,曾荫权成为香港特区史上首位被定罪的前行政长官。曾荫权共被控三项罪名。第一项控罪--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陪审团无法达成有效裁决,法官已解散陪审团。第二项控罪--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经过由8男1女组成的陪审团超过19小时的退庭商议后,以8:1裁定其罪名成立;第三项控罪--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陪审团以9:0裁定其罪名不成立。
今天下午,香港高等法院就此案再次开庭,宣布将于本周三,对曾荫权其中一项控罪判刑。法官表明,不太可能判处缓刑,同时不准曾荫权保释,须即时还押。 据悉,曾荫权被裁定罪名成立的第二项控罪指出,他在担任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主席期间,在会议商讨及批准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后改名为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提交的多项申请期间,没有申报或披露,他曾与雄涛的主要股东黄楚标商议租赁一个位于深圳东海花园的三层复式住宅物业的往来。 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这一控罪的最高刑罚是监禁七年以及罚款。另外,其公职人员的相关待遇也可能会大受影响。
香港大律师康亚男介绍称:“他被批准获得的退休金就可能会被扣减、或者是暂停支付、甚至是被取消。从其他方面来说,因为他作为前行政长官,也享有一些优待或者待遇,那么这些也是可能受到影响的,包括他之前获得的大紫荆勋章。如果他被判超过一年的话,可能是会被取消的。”
此外,在庭上,律政司还要求基于公众利益,就未能裁决的第一项控罪--曾荫权涉"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进行重审,已获得法庭同意。 现年72岁的曾荫权为香港回归后的第二任行政长官,任期为2005年6月21日至2012年6月30日。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俞骅 李一苇 编辑:朱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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