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上午,金山人的微信群里有一条令人瞩目的消息,金玉蔚蓝小区发现一只猴子。
接到工单后,区野保部门立即联系了金山区内的猴子驯养单位,询问是否驯养的猴子有逃逸,经确认这些单位养殖的猴子均未逃逸。
与此同时,区野保部门联系了山阳镇城建中心相关人员一起前往现场巡查,经过一番找寻,未发现猴子,同时向周边路人和周边单位保安讯问,均表示没看见。
目前搜寻工作仍在继续中,同时已通知附近小区加强巡查。
下一步,区野保部门将继续会同当地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密切关注猴子的动向,尤其是猴子可能出没的地区。同时,在猴子出没的区域附近做好科普宣传。
经确认,该猴子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擅自驯养、饲养野生动物,更不能伤害或买卖这些动物。
如果居民发现有人非法饲养猕猴或其他野生动物,应该及时向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报告,以确保这些动物得到适当的照顾和处理,同时也保护居民自身的安全。
编辑: | 范燕菲 |
责编: | 斯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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