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昨天(10月9日)发布。今天(10月10日),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意见》的配套政策即将出台,包括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授权运营实施规范、价格机制等内容。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发布《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
《意见》从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动数据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提出17项具体措施,一大批高质量的公共数据将陆续供给。
刘烈宏在发布会上表示,《意见》是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顶层制度文件,下一步将加快制定配套文件,一些具体的工作还需要更加细化、明确的配套政策。
目前,已经起草完成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办法、授权运营实施规范两个配套政策,将于一周内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价格文件也将于近期出台,从而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1+3”政策规则体系。
编辑: | 邓淑琼 |
责编: | 金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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