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岁的杜老先生
是一位独居老人
和女儿失联20多年了
如今他想找到自己的女儿
而这一切的原因
都起源于
一个怀疑
杜老先生告诉特勤员,他以前是上海仪表配件厂的职工,多年来退休管理委员会一直在关心他,而他唯一的女儿早在他1999年离婚时,就跟着前妻走了。离婚时双方不欢而散。妻子还让自己的女儿认对方为干爸爸,而女儿和这个干爸爸关系也不错,于是他就怀疑女儿是不是亲生的。这一疑心,导致他和女儿的关系也越闹越僵,直至失联。老人说,他至今都很后悔当初离婚时没做亲子鉴定。
杜先生原来住在闵行,名下原来有一套房子,十多年前因为经济困难就卖掉了。也正是因为有了隔阂,他才将名下唯一住房卖掉,打算今后不给女儿留下任何财产。
想入住养老院却需要监护人签字
卖掉住房后,杜老先生的户口就在闵行的一个公共户口,21年12月份,他把户口迁到奉贤庄行的乌桥。由于年龄大了,很难租到房子,前段时间甚至只能在公共浴室以及小旅馆过夜。
杜老先生20多年前离婚时,已经将近60岁,而他的女儿也已经成年。按照推算,如今杜老先生的女儿应该也有40多岁了,老人这次想找女儿,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尽快住进户口所在地辖区内,居委会对面的一家养老院。原来,老人有两个朋友也住在这家养老院里,于是他便想和朋友相伴养老。但是养老院拒绝了老人的入住,称要近亲属签字担保才行。
老人怎样才能找到他的女儿呢?
为此,特勤员联系了老先生居住地的庄行司法所,试图为其寻找法律援助,来寻找女儿。庄行司法所所长表示申请法律援助,有三个基本条件,一个是经济困难,这是最主要的一个参考的一个标准,据他们前期了解,老先生的这个实际收入在4000元左右,不符合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的标准。
特勤员随后一边为杜老先生寻找后援律师,同时,还去了老先生原先单位的退管会——上海仪电社保服务中心,希望能够打听到老人女儿的相关消息。退管办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杜老先生女儿的信息,无法提供帮助,他们只能在经济上给予老先生一些帮扶。杜老先生表示退管会这些年一直在帮助关心自己,他有困难时,总会来这里寻求帮助,但是他现在住在奉贤,过来徐汇区需要公交转地铁,他觉得已经有些费力了。
2023年7月26日上午 来到派出所
杜老先生与女儿失联二十多年,但他依稀记得女儿是住在浦东齐河路附近。特勤员从侧面了解到,杜老先生的女儿已经搬家了,可能从浦东搬到了南京西路派出所辖区居住,于是特勤员约杜老先生前往南京西路派出所进行查询,但是被老先生拒绝了。
杜老先生坚持认为女儿还居住在浦东齐河路的小区,他和特勤员约定2023年7月26日上午,前往该小区所在的周家渡派出所进行查询。
当天上午十点,特勤员与后援律师童立来到浦东周家渡派出所等候杜老先生,没想到,特勤员和律师在周家渡派出所门口等了两个小时,没等到杜老先生,却等来了杜老先生所在单位退管会工作人员的电话,说老人此刻在南京西路派出所。
老先生单位退管办的同志告诉特勤员,刚才,杜老先生来到南京西路派出所后,要求民警为其查询女儿的信息,但民警告诉他,这属于他女儿的个人隐私,不能查阅,为此老先生很生气。
警方虽然没有将老先生女儿的信息告知他,但为他拨打了女儿留在警方信息里的电话,想告知女儿,父亲在找他,可惜电话打不通。
记者能不能帮忙查询呢?
杜老先生希望特勤员以记者的身份进派出所帮他进行查询。不过,对于老人的要求,后援律师童立也表示,派出所的回应没有问题。
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中,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后援律师告诉杜老先生,不管是律师还是记者,现在都无权进入派出所,为他查询女儿的个人信息,但是可以通过其他的司法途径,今后去查,但老先生此时已经听不进去律师和特勤员的劝告,说不帮他找到女儿就不要再联系他了,然后恼怒而去。
基于尊重老人意愿的角度出发,特勤员的帮助不得不告一段落。在这里,我们也希望老人能得偿所愿,安度晚年。
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凸显,不仅仅是杜老先生,养老问题早已成为了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类似杜老先生这样,监护人不在身边的老人还有很多,那么,如何保障这部分老人的养老权益呢?
后援律师 童立:
如果监护人失联,而老人又想入住需要监护人签字的养老院,那么,他们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司法救济,可以向子女主张要求尽赡养义务,支付部分的赡养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旦立案处理,律师向法院提供子女作为被告的身份信息,这样一个途径,是可以的。
除了通过司法途径来寻找监护人之外,如果监护人实在找不到,或者老人不想受制于子女的话,还有一条司法救济的途径可供选择:老人可以指定近亲属、朋友或者专业社会监护组织等,作为意定监护人,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从而解决关系到自己今后的生死、养老、财产等人生大事。
后援律师 张玉霞:
老人在确认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其实他可以通过一个意定监护的方式,去指定未来自己没有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由他希望和信任的人来担任自己的监护人,并且来监管和处置自己的财产,来保障自己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郭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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