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6日凌晨,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蔡路派出所接110报警称,华夏东路高架下,报警人的女朋友驾驶轿车撞到电线杆。民警对这个地址附近道路情况非常了解。这么宽的道路,怎么会撞上电线杆呢?
警方带着疑惑,查看事故周边现场公共视频,同时安排警力赶赴现场。
现场有两名浑身酒气的男子和一名女子,男子看到民警一口咬定,车不是自己开的。当晚和朋友一起喝了点酒,就让女友送他们回家。结果女友操作失误,撞上了桥墩。
此时民警手机上已经传来了事故现场公共视频录像。在一个小时前,该处的确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但事故发生后,车上下来的却是两名男子。而报警录音中所称“肇事者”——报警人的女朋友,却是在报警前半小时小跑过来的。值班长立即将相关疑点情况与处警民警沟通,并安排增援警力、通知交警部门到场。
在证据面前,肇事者马某某只能承认自己与朋友喝酒后,为了炫耀新买的轿车。于是提出开车去兜风,结果失控撞上了路边的桥墩子。两人为了逃避惩罚,同时给自己的新车成功“上”保险。肇事司机马某某便想到让女朋友“顶包”,并用她的手机报警求助。
经现场民警仔细询问和法制教育下,女子最终承认是马某某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后因自知喝过酒,便电话通知自己到场“顶包”的。
当晚经医院血液检测,肇事司机马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2mg/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现其因涉嫌危险驾驶机动车,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编辑: | 陶亦益 |
责编: | 刘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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