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在杭州一家健康管理公司的下沙门店做美容师。1月中旬的一天,在连续工作12小时后,王女士于晚上9点下班。
可领导不让她走,理由是公司马上开年会,需要排练舞蹈。
但王女士很疲惫,而且跳舞一事也没有提前通知,她就直接回家了。
门店主任随即向上级汇报此事,上级借机询问:下沙门店的舞蹈练得怎么样了?看到这里,王女士在微信群里提了一条建议:“做什么事情之前,最起码要合理安排时间,不要临时通知。这样折腾下去,人都要倒下生病的。”
门店主任回复道:“你都会啦,挺聪明,向你学习,我们笨,学得慢,没事,我们自己练。”
王女士反驳道:“话中带话,就不好了。”
第二天,王女士去门店上班时,被门店经理叫去谈话。
经理提出要求:王女士可以留在下沙门店,或调去其他门店,但不管去哪里,都要服从领导安排。
“不准有怨言,不准在群里发言,不准有任何意见。”
无奈之下,王女士选择辞职。
没想到,公司在她辞职后,发布了一条出人意料的辞退公告。
公告上列明了3条辞退理由:
1、对顾客不负责任,服务顾客一半时,到下班时间就要走。
2、年会节目排练抱怨,不服从公司安排,在群内顶撞门店主任。
3、平日工作态度不符合公司行为规范。
“我就很好奇,我是辞职,为什么出了一个辞退公告。”对此,总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原先跟门店说的决定就是辞退王女士,为什么门店会给出其他辞职选项,估计是为了委婉地解决这件事。而王女士究竟签字的离职手续,还是辞退手续,门店经理却始终没有拿出相关文件。
目前,王女士已收集材料,决定申请劳动仲裁。
(素材来源:浙江教科《小强热线》 编辑: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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