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寒窗苦读、备战高考时,再婚的父亲却盘算该如何偷偷卖掉自己与儿子共有的房产。成功卖房后,父亲用售房款另购一处房屋,其中却无儿子份额。儿子因此与父亲对簿公堂。近日,上海金山法院审理并判决了这起案件。
2016年,因老宅拆迁,小杰与其父亲张某、继母吴某共同分得一套房屋,约定由小杰占有50%房屋份额,父亲和继母则分别占有25%的份额。去年6月底,张某在未告知小杰的情况下,以小杰监护人的身份代小杰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以需要登记信息为由骗取小杰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证件,赶在小杰十八岁生日前几天与房屋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张某出售案涉房屋获得203万元钱款后,他另购了一处房屋,房屋产权人为他和现任妻子吴某。得知真相的小杰气愤至极,一纸诉状将父亲张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被告张某返还小杰卖房款所得的50%,共计101.5万元。
然而,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按期履行判决内容,小杰遂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张某一次性交付小杰19万元,之后每个月再支付小杰2000元生活费,同时张某应当在五年内积极筹措钱款,支付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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