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关要求,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持续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一、优化调整阳性感染者隔离方式
对阳性感染者实施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对目前正在集中隔离收治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自愿选择继续集中隔离收治,也可申请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由居住地所在区负责闭环接回。
在本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继续实施集中隔离收治。
二、优化调整部分场所防疫要求
密闭娱乐场所、餐饮服务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上述优化调整措施自2022年12月9日9时起实施。后续,我市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快接种疫苗,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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