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虹口法院审理了一起假借销售防疫物资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利用社会公众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急需购买防疫物品的心理,在既无货源又未实际发货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发布有大量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物品出售的虚假信息。最终被判判处有期徒刑8年。
束某发在朋友圈的视频,从N95口罩到医用口罩、酒精消毒液一应俱全,她的朋友圈中也都晒出了大量快递发货单号的图片。但是,这一切都只不过是为了制造假象,吸引更多人上当受骗,而被告人束某实际根本没有货源。由于被骗人数越来越多,束某害怕东窗事发,为了平息之前部分顾客的情绪,竟然想要拆了东墙补西墙。靠后续诈骗的钱还之前诈骗的钱,随后的日子束某给自己挖的坑越来越大。而在被害人中甚至有受某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委托,采购用于辖区医疗机构一线工作人员使用的口罩。
此时的束某已经谎话漫天,竟然骗别人驱车一千公里至云南自提口罩,被害人开了几十个小时后到达束某提供的地址,结果发现该地址竟然是一片废墟。虹口检察院认为,如此严重的情节不仅是经济上的诈骗,更有可能对一线医护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于是虹口检察院在审查逮捕阶段找到2名被害人被骗3万余元的基础上,又与多地被害人取得联系,成功查找到12名被害人,经查证,束某共计骗取12名被害人钱款共计44余万元。
最终虹口法院对束某做出如下判决,第一,被告人束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第二,赃款责令退赔,并发还被害人,缴获的犯罪工具手机一部、笔记本一本予以没收。
(素材来源:虹口台 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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