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证监局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引发市场关注。李某将自己的股票账户出借给他人炒股。涉案期间,李某账户有2791万元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他人,并由他人操作李某的账户进行交易。
上海证监局认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新证券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规定,最终李某被罚款5万元。这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首例公开对出借自己股票账户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
此前也有按照新证券法对股票账户出借人处罚的案例,但是是司法判决。此前更多的是,只对股票账户借入方进行处罚,而并不处罚出借人。
(实习编辑:尹翼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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