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崇明县城桥镇的周某从事废品收购生意,经常穿梭于各居民区,去年他听人说,石臼能卖出好价钱,于是他四处寻觅,趁一些屋主不在家时入室行窃。由于单个石臼的重达100多斤,周某每次都动用三轮车,费上九牛二虎之力。
监控画面显示,周某骑着三轮车,途经一户人家发现了院中的石臼,他趁四下无人,将石臼搬上了车,扬长而去。案件告破后,警方在周某家中查获了60余个石臼,总重量达到了3吨,总价值在4万元左右。
虽然 一个石臼也没卖出去,但法官表示,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最终,被告人周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看看新闻网记者:龚怡涵 编辑:余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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