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碗工讨薪屡屡失败,劳动监察和法院都不支持他,这是为什么?
原来,从2008年起,老李每换一家餐厅,都会以老板欠薪为名进行投诉,15年来共投诉79起、仲裁12起,并且还通过市民热线、信访、网络等渠道反映所谓的欠薪问题几十起,平均每年要维权8、9起。
这次投诉也是同样的情况,餐馆老板与老李口头约定月工资4500元,而老李实际只工作了7.5天,却要求餐厅支付他近4000元。
经执法大队认定,老李实际应得工资1862.06元。
像老李这样的碰瓷式“职业维权人”,他们专挑一些缺少劳动规章制度,口头约定劳动薪酬的小店打工,工作不到两周就突然以“拖欠工资”为名,向人社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索要“高价”工资。
而这些小店,因为违反劳动法在先,老板心虚又迫于压力,往往会多给几千元钱了事,最终老李以这种”碰瓷“的方式屡屡得手。
所以,建议小店老板们:
1. 一定要建立起严格的劳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考勤管理等事项;
2. 与员工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时与劳动报酬;
3. 按时缴纳员工社保;
4. 及时发放工资,留存相关凭证。
像老李这种碰瓷式“职业维权人”,你支持吗?
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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