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对家暴勇敢说“不”吗?
遭遇家暴后,很多人因为考虑到孩子等因素,选择忍气吞声。近日,普陀区一位长期遭受家暴的女子,在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下,勇敢地站上法庭向家庭暴力说不。
庭上,妻子熊某表示:“你也不要再伤害我了,求法院支持我们,就判我们离掉,从孩子出生到现在,我忍了12年了。”
熊某与沈某2010年登记结婚,如今却分坐在法庭两边。婚后几年,丈夫沈某常在酒后对妻子熊某及女儿实施肢体暴力。
熊某的左眼在2015年被被告家暴致伤,右眼也是因为被告的殴打致视网膜脱落,现已失明。
熊某称:“那时候小孩小,取证不足,都没报警,那个时候都抱着希望。”
2022年,普陀区残疾人联合会向原告发放了残疾人证书,证实原告已构成视力四级残疾。
沈某在庭上辩解说,妻子熊某总是嘴上不饶人,自己说不过就忍不住动手了。
去年4月,丈夫沈某拿刀将熊某手臂划伤。今年1月,沈某酒后再次无故殴打熊某。熊某报警后,警方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在熊某提出申请后,普陀法院向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特殊群体诉讼能力偏弱,不能或者不敢独立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3月,熊某通过妇联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韩欣暐表示:“由于被告长期对熊某实施暴力行为,她也向我们袒露心声说,她是不太敢于站在法院跟被告进行对峙。”
案件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协助搜集了相关证据,并针对该起离婚案件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书。7月3日,该案在普陀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当庭达成调解离婚,原告起诉的诉讼要求全部得到实现。
法官提醒,如果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况,一定要向相关部门进行提举、告发,收集证据,勇敢地站出来。
普陀区人民法院家事庭法官张旭卫称:“如果碰到家暴的情况,不存在离婚冷静期,如果法院审理后,确认存在家庭暴力的行为,是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曾瑶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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