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交通委对《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进行修改,修订草案内容今起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
考虑到近年来经常有市民反映现行《拍卖规定》设置的参拍资格较为严格,导致参拍意愿受阻,因此将针对非本市户籍人员参拍资格条件中"有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要求,由原连续缴纳满3年调整为连续缴纳满1年。
此次修订草案征询意见时间从今天起至12月6日。
编辑: | 沈佩岚 |
责编: | 邓爱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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