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台湾高等法院认定台湾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涉重罪,驳回其此前提出的抗告。同时,法院裁定4人不能再因羁押提出抗告。
涉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的台湾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1月2日再被羁押禁见。10日,柯文哲决定委任律师提出抗告。抗告状当天中午送交台北地方法院,法院将与另3名收押被告的抗告状一并送台湾高等法院。
柯文哲本次抗告的理由为,本案所涉图利罪、违背职务收贿罪等部分已调查完毕,无续行羁押的必要。证人“橘子”许芷瑜非本案共犯,充其量仅系证人,且其仅涉政治献金案,未返台接受侦讯与本案不产生影响。
柯文哲涉嫌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遭台北检方起诉,台北地方法院2024年12月29日二度裁定交保,检方不满再度抗告成功。台北地方法院本月2日更裁柯文哲等4人全部羁押禁见。
编辑: | 余寒静 |
责编: | 傅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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