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消息,国家安全部通报:近期,在社交媒体上,有博主分享了某景区的拍照攻略。
该博主为了引关吸粉、赚取流量,在某涉及国家秘密的要害重地周围,无视“禁止拍照”的警告标识,不仅毫无顾忌地以警告标识为背景拍照,还向网友详细介绍翻越铁网拍照打卡的多条路线,最终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处置。
提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规定,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涉密军事设施及其他重要涉密单位周边区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加强保密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任何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管理秩序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编辑: | 殷滋 |
责编: | 傅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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