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江苏南京海关所属金陵海关在对出口邮件进行CT机检时发现图像异常。海关人员随即开拆人工查验,发现是一个白色釉罐,疑似为文物。
9月4日,经南京博物院专家鉴定,这个白色釉罐为明代制品,属禁止出境文物,下一步将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相关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看看新闻Knews编辑 邵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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