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上海奢侈品平行进口第一案
上周,浦东法院对芬迪起诉平行进口商案,作出了一审宣判。这个案子从公开庭审到一审宣判,隔了两个多月。今年初,上海益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因在首创奥特莱斯(昆山)商业开发有限公司开设芬迪店,而被该品牌商标权人芬迪爱得乐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8月27日,浦东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庭审。原告芬迪公司称,两个被告未经授权就擅自在店铺店招、外墙指示牌、销售票据、购物袋等处,以及奥特莱斯的宣传册、楼层指示牌和微信公众号,使用芬迪商标,诉请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害,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一百万元。而被告辩称,涉案店铺销售的芬迪产品都为正牌,并已办理入关手续,至于在店招等处使用芬迪标识,仅仅是为了标识其销售商品的来源,属于商标合理使用范畴,并不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原告还一度指控涉案商品是冒牌货,但最终经鉴定,涉诉商品是正品。而此案之所以广受关注,是因为它是平行进口政策试点以来,第一例奢侈品商标侵权纠纷。对不同使用商标方式 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以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判定,将直接关系到平行进口政策今后的走向。平行进口是上海自贸区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指经销商不经品牌厂商授权,直接从海外市场进货,并引入国内销售的模式,最初在进口汽车销售领域试点。因为绕开了中间环节,平行进口商品的售价 往往比品牌授权店的价格 要低。比如在涉诉的昆山奥特莱斯 店铺内,上一季芬迪包的实际售价,仅为品牌直营店的7折。
多年来,传统欧洲奢侈品牌采用直营和授权特许经营的模式,由品牌所有者制定全球售价,销售商卖得越多,品牌持有人获利也越多。而平行进口模式,无疑会冲击品牌持有人的利益。这也是芬迪公司要打官司的原因。经审理,法院认定,两被告的行为 并没有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而且宣传推广行为也是为了实现产品销量,不构成虚假宣传。
专家表示,此案对芬迪公司的诉请不予保护,不仅是为了促进正常的公平交易,维护市场秩序,更是对未来类似案件的判定,具有较大的指引和规范意义。
本案判决对国内盛行的平行进口模式有风向标意义。平行进口模式获得法律支持,是市场竞争的大势所趋,对中国消费者来说也是个利好,让我们可以以更低价格买到品牌商品,可供选择的品种也日益多元。而对于定价体系被打破的品牌所有者而言,与其花更多精力垄断市场,约束下级代理商禁止平行进口,还不如在定价机制上做做文章,作出更适合中国市场的改变。
(实习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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