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预计明年初将《国歌法》条例草案提交香港立法会审议。其中将规定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议员等宣誓前都要播国歌。
另外《国歌法》立法后,这类场合如有任何人,公开、故意篡改国歌,或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最高判监三年及罚款五万元。
据报道,香港特区政府近日向立法会议员简介草案内容,建议行政长官有权决定奏唱国歌的场合,也建议在行政长官、行政会议成员,以至立法会议员及法官宣誓前,都要奏唱国歌。
另外,草案也建议,中、小学都要教导学生唱国歌,教育局会订明指引。
(编辑:安乐 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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