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10)上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向62名某餐饮公司员工集中发放50万元劳动报酬。两名员工代表分别从长宁法院副院长赵敏和执行局局长曾俊怡手中领取了现金支票,其他员工则以银行转账方式收取劳动报酬。现场领取劳动报酬的员工们表示,虽然公司的欠薪款还没有完全到位,但能够在春节前让自己拿到拖欠了1年多的工资,法院执行法官已经付出了很大的努力。
案件由来
某贸易公司将一千多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餐饮公司经营餐馆,双方签订了为期10多年的餐饮用房租赁合同。但由于种种原因,餐馆经营状况不好,不到两年合同就解除了。
于是,餐饮公司不仅背负了巨额租金债务,还欠下100多万元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涉及62名餐馆员工。
执行攻坚
两家公司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和餐馆员工追索劳动报酬的劳动仲裁案先后进入法院执行程序,长宁法院执行局法官张青接手了相关案件。为解开餐饮公司资不抵债的“死局”,张法官迅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启动评估、拍卖司法程序
虽说餐饮公司资不抵债,但对它现有的资产不能听任其自生自灭。张青迅速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尽可能地“保全”被执行人财产,并使之“最大化”。
2、将餐馆老板列入黑名单、限制出境
既欠房东租金,又欠员工工资,餐饮公司老板显然难辞其咎。评估、拍卖程序启动同时,张青对餐饮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出境的措施,促其积极面对。
3、引导餐馆员工合理表达诉求
拿不到拖欠工资的餐饮公司员工们,一度聚集到餐馆现场拉横幅、喊口号,用不理智的方式维权讨薪。张青了解情况后及时对员工们进行疏导、安抚,引导他们采取相应的仲裁、司法途径,合法、理性地表达诉求。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8年新年伊始,经多方努力,长宁法院终于落实了部分资金,让62名餐饮公司员工在春节前拿到了劳动报酬。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海平 实习编辑:施如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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