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不少市民向我们反应,自己新冠阳性后,曾经投保的防疫险产品处处设槛,以严格的保单条款来限制理赔,没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医生的诊断证明、仅凭随申办上的核酸阳性检测证明就被拒赔。在12月初防疫政策突然转向的背景下,上海医疗资源一度非常紧张,保险公司如此照章办事,是否合理?
这几天,小韩为了新冠保险理赔的事,每天都要电话众安保险,进行沟通。
去年12月中旬,小韩核酸检测呈阳性,他第一时间申请理赔,却一直没有收到答复。直到一个月后,保险客服打来电话,表示保单合同写得清清楚楚:必须要有二级以上医院确诊重型还是轻型新冠的医疗证明,核酸检测结果不作为理赔依据。
投保人韩先生:“核酸是去二级以上的医院做的,这是健康市民云里都有的,出具检查的报告。”
保险客服:“我们关于这个理赔材料的问题,我们在合同上是明确写明的。”
投保人韩先生:“那你应该及时同步和沟通,我在12月16日提交了申请之后,你到1月份才想起来处理我这事。”
而另一位投保人黄先生在出现症状后就申请理赔,不久就接到众安保险的客服电话。为了取得诊断书,当时,他带着近40度高烧去三甲医院验血、做CT,但最终却被医生劝退了:“医院排队排得那么长,人家医生直接跟我讲说,我给你开一点退烧药,你又不是到了严重得不行的地步,来医院凑什么热闹。”黄先生说道。
保险公司客服对此回应:“您不去挤兑医疗资源是您个人的高尚行为,但不能说您的高尚,让保险公司买单。”
理赔的标准客观存在,那么保险公司到底该不该赔?专注保险理赔案件的律师表示,即便投保人此前并没有充分了解理赔条款,在通常情况下,法院的判决仍会偏向投保人。
“因为疫情原因的影响,导致医疗资源非常紧张,让当事人到医院里去排数小时的队,去完成一个门诊就诊,以及取得核酸诊断报告,这显然是加重了当事人的义务。加重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责任和义务,该条款是属于无效的。”至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燕说道。
就在最近,事情发生了转机。不少投保人接到保险公司电话,表示可以退保或协商理赔。
原来,去年12月初新冠防疫政策调整后,保险公司根据原有风险水平,测算的赔付模型,彻底被击穿,收到的保费根本覆盖不了支出的赔付金,所以在理赔时并不爽气。
而在社会舆论压力和监管部门介入后,最终同意协商理赔,这在业内被成为通融赔付,就是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本不应完全承担赔付责任,但仍赔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
虽然通过通融赔付,可以暂时平息新冠保险理赔纠纷。但令人深思的是,网销保险理赔难,导致一批初次接触保险的客户丧失了对保险的信任。如果因此失去了新客源,保险业还如何发展呢?
(记者:马婕 摄像:陆骏 编辑:由由酱 题图:视觉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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