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近日开设专栏,将陆续公布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涉及省份和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25日,浙江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4所中管高校党委,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两个单位,向社会公布了巡视整改情况。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等29所中管高校党委开展专项巡视。同时,对内蒙古、吉林、云南、陕西等4个省区开展“回头看”,对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等4个单位试点开展“机动式”巡视。
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大力整治领导干部亲属靠路吃路问题
截至7月底,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确定的56项整改任务中,完成时限为立行立改和7月底前的30项,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坚持和年底前完成整改的26项均取得阶段性进展。
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着力解决对上次中央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一是大力整治领导干部亲属靠路吃路问题。经过对领导人员亲属从业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有3名正局职领导人员配偶已主动纠正经商办企业行为,有2名正局职领导人员实行了职务回避调整;分别与16名正副局职领导人员就其配偶、子女在铁路关联企业从业情况是否存在违规问题进行了约谈核实。
二是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问题。组织对总公司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住房情况进行全覆盖清查,重点查找领导干部及配偶在本地或异地以购买、承租或其他方式违规占用的公有住房、周转住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等问题,列出了整改时间表,全力组织推进。对住房和其他违规用房清理中排查出的历史遗留问题,正在组织有关政策规定对照研究,严肃认真地做好下一步整改工作。
三是严肃处理有关领导人员。针对上次巡视明确要求对有关领导人员进行严肃组织处理的问题,总公司党组认真进行研究,依纪依规对有关人员展开了整改处理工作。
浙江大学党委:党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13人
浙江大学党委全面系统抓好整改,截至8月11日,针对整改落实方案提出的110个具体整改项目,应于2个月内完成的71个整改项目均已整改完成,39个中长期项目均按计划积极推进中。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浙江大学党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严肃追责问责。认真梳理问题线索,针对巡视发现和学校自查的问题,加强追责问责,党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13人,对一批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关于“三公”经费、薪酬管理、“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浙江大学党委坚决整治违规现象,进一步规范了“三公”经费管理、薪酬管理。对公务接待和购买预付卡问题进行了集中治理,清退了一批违规经费,对相关当事人作出了严肃处理,并举一反三,加强了警示教育。
大连理工大学党委:整顿、清理校办企业
大连理工大学党委针对巡视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形成3大核心问题、9大主要问题、27个关键问题和70个具体问题,逐一分解并进一步细化查摆问题173个,提出整改举措432项,其中制定或修订制度109项。目前,432项整改措施中,较为单一具体的312项已经完成整改,占72.2%;101项长线工作已定出有关规制,将长期坚持推动落实,占23.4%;19项正在抓紧整改,占4.4%。针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全部认真核查。
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大连理工大学进一步规范选任民主推荐程序。严格落实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严格领导人员兼职管理,对兼职违规取酬的3名干部,责令全部退还违规取酬并进行批评教育。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大连理工大学规范基金会和校友会管理,加强出国(境)审批管理,还坚决制止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公款消费等行为。自今年4月起,停发全校干部的“领导责任津贴”,13名校级领导全部退还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领取的领导责任津贴。对出版社违规发放节日补贴和工会奖励、用工会经费发放购物卡,附属高中以会议费名义列支礼品、公款旅游等费用问题,均进行了严肃查处,清退了违规支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针对基建工程、科研经费等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大连理工大学规范基建工程管理,严格科研经费使用,破解校办企业问题,清除国有资产监管死角。着力对校办企业整顿、清理、瘦身、正风。认真清理长期亏损的僵尸、空壳企业,首期拟清理25家。
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加强校办企业管理
截至8月11日,巡视反馈的3大方面9大项问题已全部进行整改。北京师范大学党委提出的152项整改措施中,已经完成110项,年底前完成35项,剩下有7项需要长期推进。学校层面制订或修订制度60项,已完成47项,年底前完成13项;成立或调整各类委员会、工作小组和管理机构27个,已完成19个,年底前完成8个。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党委进一步规范了因公用餐的审批报销流程,对相关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加强校内服务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和内控建设,严禁违规消费,严禁长期挂账赊账,严禁出具虚假消费明细。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从严律己,纠正奢靡之风,杜绝与民争利。对超期占用周转房问题,厘清政策,分类整改,规范租赁协议,严格执行腾退制度,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
针对“资金资产、校办企业和合作办学廉洁风险突出”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管,对十八大以来发生的办公用品费、交通费、私车油费进行全面梳理和检查,目前相关人员已退还部分违规报销费用。北京师范大学党委还完善资产管理,保障资产安全,对学校所有出租用房进行清理腾退,除学校所属企业管理用房和邮局、超市、饭堂等部分用房外,终止面向校外单位出租出借房屋。此外,加强校办企业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围绕依法依规经营国有资产情况及企业廉洁风险,全面开展了校办企业自查自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加强和规范领导人员兼职管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实事求是确定整改时限,将6月12日至8月12日的两个月确定为集中整改期,重点整改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截至8月11日,81条集中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如期完成率100%,实现了“条条均整改、件件有着落”。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明确个人在社会团体(非学术)、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兼职一般不超过3项,学术兼职一般不超过6项。干部兼职情况符合要求的,按程序报请校院两级审批;不符合要求的,签订退出兼职承诺书,10月底前完成相关兼职职务的辞退工作。制定《干部兼职取酬管理办法》,明确了干部兼职取酬的范围,要求兼职薪酬全额上交学校财务,由学校按规定额度进行返还或奖励。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持之以恒纠正会议多、办事难等“四风”问题,制定会议管理办法,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精简会议数量,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控制会议规模,能开小会坚决不开大会。要求所有学院书记或院长参加的会议,原则上每周最多不超过2次。提高会议质量,能开短会坚决不开长会,一级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一天,二级会议原则上不超过半天,其他会议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对与学校教学科研关联度不高或投资管理关系超过三级的企业进行了精简瘦身。进一步明确校办企业发展定位,对22家企业进行精简瘦身,其中,对2家企业进行强制清算、对7家企业进行清算注销、对3家企业进行股权转让、对9家企业进行改制后清退,正按照预定方案和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中。还对12家经营不善企业和13家僵尸企业逐一梳理制定了具体清理方案。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坚决纠正搞“小圈子”
中船重工党组将反馈意见指出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3个方面7大项问题,梳理细化为4大方面26类整改任务、97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同部门及时限要求,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中船重工党组全面推广选人用人“后表态”制度,制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要求各成员单位党委(党组)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实行主持人“后表态”制度,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关,反对和拒绝任何形式的非组织干预行为,严防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搞“小圈子”、人身依附等问题。
中船重工党组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和监督执纪工作力度。2017年1—7月,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认真核查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立案61件,纪律轻处分47人、纪律重处分9人,组织处理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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