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女子存入枣庄农商行100万5年后仅剩1元”一事,山东农信回应称,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工作组已进驻枣庄农商银行,对事件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彻查。工作组将以事实为依据,逐一调查存取款流程各个环节,对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查实的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调查不实的,依法申诉。
【此前报道】
2009年7月,孙女士在原恒泰农村合作银行存入50万元,同年9月又存款50万元。
2014年,恒泰农村合作银行进行改制,改制后的银行便是枣庄农商银行。
2014年下半年,孙女士在取钱时发现存折上仅有1块钱,遂将枣庄农商银行告上法庭。
但在法院审理中,枣庄农商银行却说,孙女士伪造了存折。
2018年,经过公安侦查,孙女士并没有伪造存折,但枣庄农商银行仍拒绝支付孙女士的存款。孙女士要求法院判令银行支付她的100万存款及利息。其中,50万以2009年7月存款日起至清偿之日止,另50万自2009年9月存款日起至清偿之日止,利率均按照枣庄农商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人民币存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枣庄农商银行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不料,半年过去,枣庄农商银行一直没有履行义务。
2021年7月1日,法院对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立案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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