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自媒体号阮一发文控诉美团骑手,勒索。但短短一天就惨遭“打脸”。虽然舆论一面倒的倾向骑手,但是他的行为真的没有问题吗?根据已知信息得知,骑手因无法准时送达文件,遭到阮一投诉后,擅自关闭订单。之后他以送回文件为由,向阮一暗示,要求付钱。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梁春程认为,取消订单后,骑手本应免费送回文件,但却威胁阮一要钱,应承担相应责任。骑手以毁坏阮先生财务相威胁,该危险足以使阮先生产生恐惧心理。阮先生被迫为送回寄件而要付钱,那么可以认定骑手有威胁行为。不过,骑手并没有提及送回寄件的具体金额,那么,尚达不到我国刑法敲诈勒索罪的追溯标准。
上海天聿格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文征认为,本次事件中,美团同样应该承担责任。骑手注册在美团平台,阮先生也是通过平台找到骑手,美团作为帮送平台的经营者,不是简单的发布信息是应该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而骑手和阮先生并不是绕过平台另行线下达成运输服务的合意,所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38条之规定,美团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承担连带或相应责任。如果类似情况频繁发生,相关主管部门有权约谈美团并做出相应的处罚及处理。
广大群众在购买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遇到临时加价、恶意加价的行为,一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平台进行投诉,同时也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进行反应。针对疫情防空期间可能出现的哄谈物价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查处,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受侵害。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陈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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