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怎样制度创新?基层立法进街道,人民城市人民建,凸显哪些民主细节?面对全球性的“民主焦虑”,中国实践具有何种借鉴意义?东方卫视两会特别报道“问政中国”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以及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主任、上海政治学会常务理事袁峰,一起解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和实践。
民主是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并大力推进,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不断拓展。那么,该如何理解这一重大理念,它的创新又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特”“大”“全”“实”四个显著特点。
所谓“特”,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能够反映出中国的民主特色。
而“大”在于,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大民主观”,区别于西方一些国家较为狭义、基于选票的民主观念。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更广义上的民主,也为我国的民主创新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在于它是全链条、全过程、全周期地覆盖了民主的各个环节,无论是民主的选举过程,还是管理过程,亦或是监督的过程等等,都可以看到民主理念的体现。
在马亮看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不仅体现在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上,更落实到了中国富有特色的民主实践中。比如去年发布的《中国的民主》白皮书中,就将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为案例写入了其中,体现了人民需求的畅通表达。这些实实在在的地方实践和做法,体现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地深入人心,切实地在基层发挥着作用。
“当然,除了这四个特点外,全过程人民民主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马亮说,“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民主模式,使用什么样的民主做法,或者说践行什么样的民主制度,都需要以人民为中心,真正反映人民的意志,服务于人民的利益”。
(看看新闻Knews编辑 杨臻 宋懿 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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