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
疑似“中国电科员工
怒怼领导清明节强制安排加班”的
相关聊天记录
在网络上热传
多个相关话题
也登上微博热搜
电科成都事业部一副经理通知清明节需要两人加班,因无员工主动报名,其随即指定了两人。
被指定的员工陈某某在群聊中明确表示拒绝加班,并将自己在过去一段时间加班的怨气一并发出,引起了部门同事共鸣,以集体辞职来表达支持。最终导致软件开发部门23人集体请求辞职,硬件和其他部门员工也有几十人纷纷请辞。
陈某某还表示,近段时间经常早上八点上班,工作到晚上十一点,加班到凌晨一两点都是常有的事。
根据另外截图显示,此事在“CETC成都事业部”的413人微信大群中也传播开来,另一位上级领导黄某也被怒怼,随后疑似大领导龚总介入此事,并召集所有管理层人员次日开会。
之后,有同事告诉陈某,经公司领导开会决定,“4、5号所有上个月加班超过48小时的,都带薪休假一天”,并赞陈某“为多少人争取到了一天带薪休假”。
5日,疑似当事人陈某某在回应媒体时表示,目前已经办理离职,只想安安静静生活。
陈某在疑似个人社交媒体账号中回应:“谢谢大家的关心、鼓励与支持,我也不开直播、不带货、不收大家的红包、礼品、不需要大家刷礼物,我不想当网红,只想和之前的生活一样。”
疑似当事人回应已办理离职手续。(视频截图)
据工人日报消息,4月5日,四川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上述网络曝光的情况,他们正与成都市总工会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若确实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况,将采取措施,坚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此外,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清明节属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如若安排员工加班,需支付300%费用。目前,他们已经有负责人在对此事进行具体的调查核实,但暂未收到当事人对于此事的投诉举报,如果如当事人所述属实,其公司行为确系违反劳动法。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通信设备和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设计、制造、开发、应用的特大型中央企业。目前,中国电科拥有包括47家国家级研究院所、17家上市公司在内的700余家企事业单位;拥有员工20余万名,其中55%为研发人员;拥有4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创新中心。
5日上午,针对此事,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一值班工作人员对新黄河记者表示,他们从新闻媒体上关注到此事,但具体情况并不清楚,待相关工作人员核实清楚后,会有统一的回复。
另有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发生这种事情,其实我不知道他们内部是怎么管理的,也不方便说”。
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
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也就是说,员工有拒绝节假日加班的权利。
此消息引发网友关注热议
有不少网友佩服陈某的勇气
认为企业应当
“依法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
对此
坊友们怎么看?
咱们评论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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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小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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