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有记忆起,我就会自己问自己,我的爸爸呢,我的爸爸去哪里了?
老师和同学常常会问我:“放假去哪玩啦?是你爸爸开车带你去的吗?你的爷爷奶奶也去了吗?”
我只能闭口不答,每当这时候我都会觉得很无助。
这是12岁男孩的声音,他要求父亲尽一个父亲的抚养责任,来看看自己。
这位小男孩的父亲在他出生后就和母亲离婚了,此后12年里,这位父亲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但从未主动探望过孩子。
父亲当庭表示,根据我国民法典,对于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并无强制每月探望一次的法定要求。
法官向这位父亲下发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告诉他,虽然探望是权利,但抚养也是父亲的责任。
虹口区人民法院法官曹艳梅当庭向这位父亲下发了《家庭教育指导令》:“本院今天依法对你进行训诫,每月至少一次对儿子进行探望,或者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与孩子进行交流和联系,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在法庭的教育下,这位父亲终于同意每月抽出一天去看孩子。
对此你怎么看?
编辑: | 潘文婷 |
责编: | 沈雪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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