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天(3月14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优化二手住房限购政策、优化增值税征免年限、加快城市有机更新、落实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
《通知》要求加大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力度,加快房源筹建,2024年开工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少于6000套,着力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通知》明确优化二手住房限购政策,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同时明确优化增值税征免年限,本市范围内个人出售住房的增值税征免年限统一调整为2年。
《通知》要求继续加大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力度,优化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方式,满足多样化安置需求。
《通知》强调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全力支持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和建设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政策解答:
一、本市二手住房限购政策如何调整?
答:取消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购买二手住房的购买条件和购买套数的限制。
二、本市增值税征免条件如何调整?
答:本市范围内,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编辑: | 刘喻斯 |
责编: | 姜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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