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舶违规参与海上海砂运输,警方及时拦截查处。近日,上海边防港航公安会同海事部门联合查处长江上海段内河船舶违规参与海上海砂运输,6名违法嫌疑人因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船舶被行政拘留。
近期,上海边防港航公安会同上海海事局开展“护航长江口”治理行动中了解到,有部分内河船舶受利益驱使,在江河船不具备入海航行的情况下,航行至海上运输海砂牟利。获悉该情况后,警方随即配合海事部门开展侦查,在掌握了违法船舶的行动轨迹和基本情况后,于2020年12月28日会同海事部门在江亚锚地当场查获6条涉嫌违规参与海上运输的江船河船舶,船上6名船员均涉嫌无证驾驶船舶。
经查,违法嫌疑人丁某鹏、贾某乐、徐某中、顾某、赵某会、徐某兵等6人分别驾驶“盛源06”号等6条内河船舶违规参与海上运输,在福建一带运输海砂至上海牟利。12月27日,上海浦东海事局在江亚锚地附近水域检查时,发现这6条船存在违法行为,海事执法人员随即要求6条船在江亚锚地抛锚停泊等待后续检查。12月28日,上海边防港航公安和上海海事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次登上6条船舶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上述船舶均属于海砂运输船舶,有些船员无证驾船,有些仅持有内河船舶驾驶适任证书,均不具备海上航行资格,已构成无证驾驶机动船舶违法行为。
到案后,六名违法嫌疑人均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六名违法嫌疑人丁某鹏、贾某乐、徐某中、顾某、赵某会、徐某兵等6人因无证驾驶机动船舶被警方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其内河船舶违规参与海上运输的违法行为,由海事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警方提示:内河船舶与海船大小不同、船体不同、结构不同,内河船舶无法适应海上的航行环境,强行在海上航行,极易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违规参与海上运输,船舶驾驶员仅持有内河船舶驾驶适任证书,不具备海上航行资格的,将按照交通委、市公安局、上海海事局《关于打击整治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及使用伪造、变造船舶证书、船员适任证书等违法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所驾驶船舶的航区、种类和等级或者所任职务超越所持船员适任证书限定范围的,以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定性处理。
请广大内河船舶按照船舶规定航区航行,警方将对此类违法行为严惩不怠。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毛鸿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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