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1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进行再审宣判,法庭判决张志超无罪。
判决书宣读完毕后,张志超被当庭释放。随后,张志超在母亲马玉萍的陪同下走出法庭。从“强奸杀人犯”到重获自由之身,张志超的洗冤路一走就是15年。
目前,张志超与母亲在法院外重聚,母亲为他准备了全新的羽绒服和鞋子。张志超接受看看新闻Knews采访时表示“心情非常激动,不敢想象,感觉头一次出来看到这个天,觉得天好大,在监狱里天只有那么一小块,永远就那么小块。”
据张志超说,宣判自己无罪时心情激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这么多年的委屈和痛苦终于得到释放。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楚华 编辑: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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