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蓝田县公安局在排查中发现,辖区内有两名人员有武汉接触史,并且存在故意隐瞒的行为。随即,蓝田县公安局文姬路派出所的民警对二人展开了立案侦查。
蓝田县公安局文姬路派出所民警燕高飞:“2020年1月16日,王某、李某自驾货车从新疆货运水果到达武汉,在武汉停留两天后,于2020年1月22日返回蓝田。身为组长的王某在1月26日参加了本村村委会武汉排查人员工作部署会,之后王某一直进行入户走访排查,同时王某在自家的走访排查表中隐瞒了武汉行程。”
虽然王某和李某目前都没有出现感染症状,而且从1月22日二人返回蓝田家中,到2月5日被排查发现,已经超过了14天,但是为了严控疫情,王某和李某依旧被送往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其家人被居家隔离观察。
蓝田县公安局文姬路派出所副所长胡森荣:“王某身为村干部,在知道疫情严重的情况下还采取了瞒报行为,并且和多人有过近距离接触,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危害到了大家,我们现在以‘过失以其他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对二人刑事立案侦查。”
胡所长说,王某今年45岁蓝田县三里镇村民,李某今年52岁蓝关街办居民,二人作为司机,驾驶陕AR8999牌照的货车从新疆拉运水果进入武汉。目前,这辆货车已被警方查处。接下来,警方还将依据货车行驶轨迹和高速监控画面,对案件作进一步调查。
(素材来源:陕西都市青春频道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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