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增加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离岛旅客购买免税品可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岛内居民离岛前购买免税品,可选择返岛提取。
公告称,自2021年2月2日起,离岛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岛信息在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商店(含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时,除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外,可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的,收件人、支付人和购买人应为购物旅客本人,且收件地址在海南省外。离岛免税商店应确认购物旅客符合上述要求并已实际离岛后,一次性寄递旅客所购免税品。
岛内居民离岛前购买免税品,可选择返岛提取,返岛提取免税品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实际离岛行程信息。离岛免税商店应确认提货人身份、离岛行程信息符合要求后交付免税品。
岛内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证、海南省居住证或社保卡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的境外人士。
海南省相关部门应向海关、税务提供验核岛内居民资格、旅客离岛、购票等相关信息及联网环境。
邮寄送达和返岛提取提货方式的具体监管要求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敖德芳 符雅 王则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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