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济南公安槐荫区分局官方微博 通报:7月12日10时,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匡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7月11日中午12时左右,琪某苑小区里有人从楼上扔下一把菜刀、两把尖刀,没有人员受到伤害。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对落刀地点附近的单元楼住户进行逐户走访了解情况,分局刑警大队对现玚进行勘察,通过调查,最终锁定嫌疑人。
7月17日,民警对嫌疑人葛某依法传唤,经初步调查,嫌疑人葛某(34岁,济宁人)对其向楼下投掷刀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系葛某因情感纠纷将刀扔出坠地。
通报称,葛某的行为已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此类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现已将葛某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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