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梁某某(男,江苏阜宁人)通过微博编造、散布“南京警察开车撞人、逃逸”谣言。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其行政拘留十三日处罚。
梁某某(网名“江南大学桃园园长”)系“钱宝网”集资参与人,因对警方查处“钱宝网”非法集资不满,将一起民警出警处理小区业主更换物业纠纷警情中的视频,编造、散布为“南京警察开车撞人、逃逸”的谣言,在新浪微博上散布,后被不明真相的网民大量转发。经调查,梁某某在“钱宝网”非法集资案发后,曾多次在微博上编造多个虚假信息,发泄自己的情绪,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十三日处罚。
警方再次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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