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北京市教委会同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和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北京市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将在2021年底前完成,即日起,营利性机构不得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科培训的招生收费活动。
依据《通知》,现有登记为营利法人的线上线下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且办学规范的,可以申请登记成为非营利性机构。办学规范主要包括证照齐全、培训条件达标、培训内容时间和方式合规、从业人员资质合规、预收资金已纳入监管、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等各项符合“双减”政策的规范要求。
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工作应在2021年底前完成。超过时限,仍未申请登记非营利法人的营利性机构,将依法终止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学资格。
即日起,营利性机构不得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科培训的招生收费活动。教育、市场监管、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持续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营利性机构组织义务教育学科培训,以及利用重新登记非营利法人侵害学生和员工合法权益行为。
文件印发前已登记为非营利法人的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无须重新履行非营利性机构登记手续,但应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修订章程,完善管理制度,体现非营利性质,明确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机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此外,北京市将统筹推进已备案的线上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教育、民政、通信管理部门建立同审联批机制,进一步明确设置标准和审批流程,统一做好培训资质审批、非营利法人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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