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晚间,一个认证为某媒体记者的微博账号发文称,自己驾车于8日在北京三元东桥被疑似美国使馆的车辆剐蹭,车主试图阻拦欲强行离开的肇事车辆,“被拽出数十米,扑倒在车流中,严重受伤,对方却扬长而去”。这名女士11日告诉记者,自己还在养伤,“警察说会调查,我还是尊重正常的程序”。其他情况则不愿再多说。
这名女士在微博发文时曾@美国驻华大使馆,该账号9日和10日发布多篇微博,但11日没有更新。9日,该账号发布消息说,“为纪念端午节,美国驻华大使馆将于6月9日闭馆”。
在微博中,受害女士以“外交官在我国土可不守法?”为题,称对方车牌属美国使馆,警察说,恐对方有外交豁免权,奈何不得。这是该微博在网上引发热议的原因之一。
外国使领馆车辆交通肇事,该如何处置?记者查阅2009年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看到,其中规定: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认为应当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收集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的,送达至其所在机构。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验、鉴定的,其损害赔偿事宜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对于“外交豁免权”,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外交领域学者告诉记者,外交人员如果犯罪,驻在国一般不会对其进行处置,而是协助将其引渡回国,接受法律制裁。但这不意味着外交人员就可以在驻在国随意违法犯罪。“以我以前的驻外经验,在国外如果有违章,照样需要通过使馆统一缴纳罚款。”
南京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院长朱锋说,一般来说,“外交豁免权”只是限于刑事领域,民事纠纷涉及不到,应当承担的责任一定需要承担。上述匿名学者表示,就这件事情来说,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需要通过外事渠道与使馆交涉,一些医疗费用也要由美国使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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