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月14日),我们报道了市民刘先生,因为儿子在一家自称经营贷款业务的虹民房产中介借钱,后来房子被网签锁定的事。其实近年来,类似借贷纠纷并不少见,而出借方往往是一些不具备贷款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其中还不乏房产中介的身影。那么,他们常用的手法是什么?小贷行业为什么会乱象不断呢?继续来看记者调查。
上午,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虹民房产展开调查。公司负责人姚建华并未现身,其兄姚宪华在场,但表示自己只是业务员,并不了解内情。
今天(7月15日)下午,又有一位自称姓江的先生给我们节目打来电话,表示去年10月,小刘向他个人借过40万,他有银行转账凭条,还在公证处做过借款公证,双方约定如果到期不还款,那么江先生可以优先购买该房产,40万作为首付款。到今年7月,刘家还没还钱,所以他就通过虹民中介的朋友网签了房子。
小刘则始终坚称自己没借过钱,但尴尬在于,对方手中握有借条,而小刘却拿不出证据。
大家各说各的,这桩民间借贷纠纷究竟孰是孰非,无从判断。但长宁区房管部门表示,网签密钥不能随意出借,网签合同也不能违背上下家意愿强行签订,否则相关中介就是违规。
事实上类似遭遇,不仅刘先生家碰到。之前本台《法制特勤组》节目也曾报道过,朱先生买下一套二手房,才住下不久,一群黑衣人就破门而入,赶走了朱先生家人。这伙人自称是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是前房东宋某的债主,很早就租了房子,租约还没到期。
同样,债主也拿得出银行转账凭证。不过,讨债者仍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找来一位产妇,至今仍住在朱先生家里。
不难发现,这些民间借贷纠纷,都有一定共性。比如,出借方出示的银行转账凭证金额,往往远高于贷方所称的借款金额,此外,借条都掌握在借方手里,不像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那样,双方会各持一份合同。这样一来,一旦后续发生纠纷,警方无从插手,就算上法院打官司,因为贷方手头没证据,也很难胜诉。
不过法律界人士指出,上述案例中出现的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行为,都已涉嫌触犯刑法。
事实上,上海市金融办从2008年起,就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采取持牌经营监管模式,不过那些不持牌的民间借贷企业和个人,并不在其监管范围内,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其野蛮生长。
专家还介绍,一些没有小额贷款资质的公司,为了规避法律风险,通常会通过个人出借形式,来行借贷之实。提醒有借贷需求的人们,尽量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或有牌照的小贷公司,签订正式借贷合同。不要轻易将个人身份证、房产证等信息,给予他人。当然,主管部门在该想一想,除了管好正规企业外,是否也该对那些在民间野蛮生长、扰乱市场秩序的的黑小贷们,采取措施,别让他们变成违法犯罪行为滋生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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