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6月17日,金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来到枫泾镇兴塔村,对于一片1250余亩的苗木林地进行拍卖前的评估。
苗木拍卖并清运之后,这里才能重新开发利用。这块千余亩的土地,原本属于枫泾镇兴塔村,2001年,被执行人姚某租下了这片土地近30年的使用权,并计划将这里打造成一个集旅游休闲度假为一体的景观工程。
然而,承租之后,姚某的公司只是将采购来的苗木培育在这里,景观工程一直没有动工,到了2021年,土地的租金也难以支付。
几乎在同样的时间,姚某以公司的名义向申请人沈先生借款1000万元,如今,姚某一家及其公司的财产都被多家法院先行查封,沈先生诉讼时进行财产保全的这片苗木林,几乎成为了金山法院可以处置的唯一资产。然而,想要顺利处置这些苗木并不简单。
这些问题都必须由作为公司管理者的姚某一家出面配合才能解决,然而即便是进入法院强制执行阶段,姚某及其家人也始终不肯露面,于是,2024年6月6日,执行法官前往浙江嵊州,拘传了被执行人。
在对被执行人进行执行谈话之后,执行法官首先对两人抗拒执行的行为进行罚款,并要求他们尽快前往上海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一周后,两名作为公司代表来到了枫泾镇兴塔村,配合法官对林地的权属问题进行了确认。
2024年11月5日,执行法官上门张贴了拍卖公告,案件已经进入拍卖程序,拍卖成功后,随着买受人将这批苗木悉数移走,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将有望全部执行到位。
编辑: | 刘晨 |
视频编辑: | 赵祎韫 |
责编: | 沈雪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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