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李先生投保了一份“点滴保”重大疾病保险,点滴保缴费方式按照原告在“滴滴网约车”平台上的日运营单数扣款,单数高于10单,按每单0.1元缴费,单数低于10单,按每日最低1元缴费,保险金额按照每缴费1元增加1000元累积计算。
2022年5月,李先生突发严重的心血管疾病,进行了胸主动脉微创手术。然而,就在他术后申请自己的41万元保额时,却收到了拒赔通知书。
李先生起诉至法院,法官审查格式条款后发现,保险公司在定义疾病的时候,加入了对治疗方式的限制,规定必须是接受开胸或著开腹手术才可以赔付,而微创治疗不属于这类手术,所以他们拒绝理赔。
松江法院法官陈巨澜表示,被保险人应当有权选择利于自己的治疗方式。而且,“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如果在格式合同当中,保险人免除自身的责任,或者是加重被保险人的义务的话,这样的条款是应当被认定无效的。”
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主张,判决保险公司赔付李先生41万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曾瑶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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