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13日表示,当天共有19人因参与非法集结、参与暴动、袭警等罪,分别在香港多个法院提堂。
在香港警方当天召开的记者会上,警务处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介绍称,当天提堂的19人中,有两人被控袭警罪,其中一人在沙田被拘捕,另一名女子涉嫌于10日晚在尖沙咀弥敦道以激光笔照射警员眼睛。
此外,警方11日晚在尖沙咀警署附近拘捕30人,其中16人被控参与非法集结罪,一名男子被控参与暴动罪。这17人13日下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近日陆续有多人因涉嫌暴力行为被指控并提堂。12日,3名参与10日大埔非法游行的人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涉嫌藏有爆炸品或攻击性武器等罪。
5日,13名参与3日旺角冲突的人提堂,被控非法集结、故意阻碍警方执行职务及未能按规定出示身份证等罪。
江永祥介绍,截至13日,共有171名警务人员在处理公众活动或示威的相关行动中受伤,包括160名男性和11名女性,年龄在20岁至54岁之间。其中较为严重的包括骨折、断指、面部骨裂等,有个别警员因受伤已请病假超过50天。
据介绍,受伤警员中,15人因被照射眼睛而感到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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