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先生在宝山法院的一起执行案件终于迎来了曙光,欠他钱的被执行人曹国忠要动迁了,能分到四套动迁房。这一下,曹国忠欠下的35万元欠款终于可以还清了。于是,朱先生赶紧将这个消息告诉了执行法官。很快,法院向不动产交易中心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限制曹国忠对动迁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然而,等到动迁安置工作结束,执行法官打算拍卖曹国忠的动迁房时却发现,曹国忠的动迁房里住进了第三人
。对方称,已经从曹国忠的手里买下了房子,并且还拿出了一份与曹国忠签订的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结清房款再加上第三人已经实际入住,这一切都让曹国忠的动迁房产权存在了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法官无法继续执行司法拍卖。朱先生等几名申请人顿时傻了眼,只有通过代位诉讼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过,执行的过程又被拉长了。
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执行法官在仔细调查后发现,虽然曹国忠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但这并不能阻止他取得动迁房的钥匙以及入户手续。这样一来,动迁房还是存在着被私下转卖的可能。经过这一案例,宝山法院执行局积极探索改进了针对动迁房的执行举措。
如今,执行法官只要发现被执行人即将动迁,就会立即联系被执行人与他签下委托书,由法院代理被执行人完成一系列动迁手续,彻底杜绝了动迁房被转卖的可能。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刘晨 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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